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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的合同

时间:2025-03-17 11:33:30
价格的合同

价格的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价格的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价格的合同1

委托估价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估价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为,特委托乙方对进行评估。

二、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将委托评估房地产所必需的产权证明、证件及其它有关资料交给乙方。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资料如下:

1.上述住宅楼房的确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2.其他有关资料。

三、乙方应根据甲方委托评估的目的,对委估房地产的价格予以客观、公正的评估,并向甲方出具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书。普通房地产价格评估,一般应在甲方提供资料后两周内完成。

四、甲、乙双方对委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尽保密之责,除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对外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五、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按北京市物价局及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京价[房]字[20xx]第398号)文件规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见下表)所计算的评估标准收费,向乙方支付评估费。房地产价格评估标准收费计算表档次房地产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20xx以下(含100)20xx1以上至20xx2.20xx1以上至xx1.54以上至20xx.20xx1以上至20xx.20xx1以上至20xx0.20xx00以上0.1本协议签字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评估费人民币万元,乙方将评估报告交付甲方时,甲方将剩余的评估费一次付给乙方。

六、甲方如中途中断委托评估,乙方不退还甲方预付的评估费。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正式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进行修改。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于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正式签定。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盖章) (盖章)

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价格的合同2

编号:________

甲方: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区域内销售甲方________产品。

二、价格及奖励政策:按甲方统一供货价供货,一律先款后货,价格表见附件,请在下面符合的条件处□中打√或×。

1、运费:上述价格包含_____元吨长途运费、_____元吨短途运费;乙方带车到公司自提货返运费_____元吨□;乙方先付款由公司配货直接送达返乙方运费_____元吨,乙方承担配货运费□;乙方先付款由火车发货,在上述价格内由公司承担运费□;乙方到地区客服中心自提货返运费_____元吨□。

2、工资:上述价格包含销售人员工资费用_____元吨,无客户服务中心或无客户服务人员的地区优惠_____元吨,由乙方自行解决产品推广和售后服务问题。

3、包装:上述猪料价格包含小包装费用,大包装(包括组合型)优惠_____元吨□。

4、促销:上述价格包含促销费用_____元吨,乙方自行促销优惠_____元吨□。

5、奖励:完成合同约定销售额,给予年终奖励,设年终奖金为y(元),年总销量为x(吨)。

蛋鸡、肉鸡料:当x≤_____时,y=x*x;当x>_____时,y=00*x。猪料和其他料:当x≤_____时,y=x*x;当x>_____时,y=_____*x,奖励于下一年度二月份兑现,发放现金或等值产品。

三、乙方应保证月销售额不低于________,年销售额不低于________。

四、乙方每次订货量应不少于________吨,应提前________天向甲方订货,且应在订货时按上述价格将货款缴纳甲方财务。

五、甲方保证产品质量符合企业标准和国家有关法规;提供有关的技术服务;对质量事故负责。

六、乙方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应出具国家认可的饲料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经双方协商或司法程序解决。

七、乙方若连续三十天未订货或连续两个月订货量低于约定最低月销量,甲方有权缩小其业务范围、减少其经营品种、直至取消其经销商资格。

八、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及其下级经销商不得超越区域销售和降价销售。

九、乙方由于非质量原因要求退货须在产品保质期内提出,并承担退货运费。

十、甲方任何人员与乙方达成的口头协议,均无法律效力,本合同加盖甲方合同章或公章后方可生效。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乙方完成合同,有权优先续约。

十二、如遇上述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议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________市________区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及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各执一份。

十五、附加条款

甲方:____ 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此处隐藏11245个字……能以发生不可抗力为由变更涉外货物买卖合同的固定价格

各国对不可抗力法律后果的规定均为强制性,当事人不能以约定的方式排除不可抗力法律后果的适用。但是,不可抗力引起的直接的法律后果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履约责任,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所以不可抗力所导致的是部分或全部履约不能或不能按时履约,当事人只能要求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并且变更合同也仅限于迟延履行或变更交货数量,而不会涉及变更价格问题。所以当采用固定作价时,如果买卖双方在订约后遭遇了不可抗力,当事人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理由请求变更合同价格,只能要求解除合同或迟延履行或变更交货数量。即固定价格的约定并不违反法律对不可抗力的规定。

四、当事人不能以发生情事变更为由变更涉外货物买卖合同的固定价格

1.我国法律对情事变更原则的规定。

(1)国内法的规定。我国虽然在司法判例中出现了关于情事变更原则的内容,但是在现行国内法中一直没有形成明确的法律规范。在学者们努力呼吁下,1993年开始制定的统一合同法草案中规定了情事变更原则。但是因为诸多原因在最后通过合同法时却删掉了此项原则。造成了情事变更原则在我国国内法中的缺位。在我国社会生活中存在着的大量的情事变更问题,只能寄希望于最高人民法院对现行《合同法》进行扩张性司法解释,以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事实上,目前我国国内合同纠纷审理过程中对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都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条约的规定。

①我国于1988年1月加入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79条规定:“当事人对不履行义务,不负责任,如果他能证明此种不履行义务,是由于某种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碍,而且对于这种障碍,没有理由预期他在订立合同时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长期以来,我国理论界许多人认为此规定是对情事变更原则的规定。但也有许多学者认为此规定是对不可抗力的规定。笔者同意后一种观点,因为“没有理由预期他在订立合同时能……克服它或它的后果”的规定是不可抗力的不能克服性,而这正是情事变更区别于不可抗力的主要标准之一。因此,《公约》第79条应属于不可抗力违约免责制度,并不是情事变更原则的依据。

②1994年由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编撰、20xx年做了大的修订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第6.2.1条~6.2.3条规定了艰难条款。根据《通则》第6.2.1条~6.2.3条的规定,如果履约使一方当事人变得负担加重,在艰难情形下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艰难情形(hardship)是指由于一方当事人履行成本增加,或由于一方当事人所获履约价值减少,而发生了根本改变合同双方均衡的事件,并且,该事件在订立合同后发生或为不利一方当事人所知;在订立合同时,不利一方当事人没有理由考虑到该事件;事件非受不利一方当事人所能控制,且事件的风险不由不利一方当事人承担。可见,《通则》所规定的艰难条款是情事变更原则在私法领域内的国际法渊源。

2.《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适用

(1)我国是国际统一私法协会成员国,派员参与了《通则》的起草,并已批准加入《通则》。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的规定,我国应自觉遵守《通则》。根据《通则》的规定,双方当事人约定其合同由《通则》管辖时,应当适用《通则》;双方当事人约定其合同由“法律的一般原则”,“商人法”或类似法律管辖时,应当适用《通则》;双方当事人未选择任何法律管辖其合同时,应当适用《通则》;当适用法对发生的问题不能提供解决问题的有关规则时,《通则》可以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通则》可用于解释或补充国际统一法的文件。因此,《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既可以被称为示范法、统一规则,也可被称为国际惯例。从实用的角度看,一国在制定或修订合同法时可以把它作为示范法,参考、借鉴其条文;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它作为合同的准据法(适用法),作为解释合同、补充合同、处理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此外,当合同的适用法律不足以解决合同纠纷所涉及的问题时,法院或仲裁庭可以把它的相关条文视为法律的一般原则或商人习惯法,作为解决问题的依据,起到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以及适用法律的补充作用。由于我国《合同法》和《公约》中都没有规定情势变更原则,因此在我国的涉外合同关系中,经常会适用《通则》中的情事变更原则解决问题。

(2)《通则》和《公约》一样,是任意性规范。根据《通则》的规定,除《通则》另有规定外,双方当事人可以排除适用《通则》,或部分排除或修改《通则》任何条款的效力。与此同时,大多数国家的法律都强调情事变更原则具有补充性,也就是说作为一种在当事人自由约定之外对合同关系进行干预的措施,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不能在本质上违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已经对有关情况的发生及其处理方法做了明确约定,就不能适用情事变更原则得出相反或不同的结论。因此,在涉外货物买卖合同中采用固定价格方法作价时,当事人实际上已经用约定的方式排除了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

综上所述,在适用中国法律的情况下,采用固定价格作价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当事人均不能变更合同的价格。

参考文献:

[1]李 雁:情事变更原则初探[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xx(03)

[2]朱广东:情事变更原则国际法渊源辨析——兼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9条的性质[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xx(05)

[3]贾建华 阚 宏:新编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xx年1月

价格的合同15

工 业 品 合 同

买受人: 合同编号: 出卖人: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二、质量保准:

三、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四、包装保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五、标的物所有权---------------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六、交(提)货方式、地点:--------

七、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八、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九、结算方式、时间、地点:---------------------

十、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起生效。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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